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印发《唐山市路南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一、立法背景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尺度和标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立法意义
(一)制定出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制定出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出台《制度》是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行政执法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是行政机关最常用、最大量、最主要的行政管理活动,不仅包括行政处罚,还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这些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权是否合法规范,事关政府公信力。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能够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使行政机关作出的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制定出台《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营商环境得到了持续优化,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制度》专门规定,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制定和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过程中,能够推动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行政许可便捷高效、其他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对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四)制定出台《制度》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制度》的出台,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层面,将科学合理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直接标准和依据,有利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准确掌握和适用行政裁量权,保障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常履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