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第2号令)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着提精神、压责任、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全力推进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贯彻落实省政府2号令、诚信体系创建工作,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提高我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努力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路南区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事项为主要执法内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的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处罚,促进企业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履行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具体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1、建立执法检查对象档案:摸清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现状,及时完成企业档案更新工作,实行一企业一档案管理工作;
2、执法检查数量:全年督导、执法检查80余家次以上;
3、执法检查频率:辖区重点危化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最少检查2次.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计划综合考量因素
1、目前监管科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人,辅助执法人员总数为1人,共计执法人员3人;
2、根据调查统计,目前由监管科负责监察的企业有:加油站27家(其中5家停业),危化经营商贸企业78家、一般行业制药企业1家、气体充装企业1家;
3、根据上一年的实际工作经验,计划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部门临时安排的执法工作时间,计划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机动执法时间。
(二)总法定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366-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6-11-104=251天∕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1天∕人×3人=753天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工作日按不少于国家法定工作日的80%计算,执法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80%×执法人员数量=251×80%×3=602天。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部门临时安排的执法工作按25个工作日计算×3(监管科执法人数)=75个工作日。
按一个工作日平均检查1家企业计算
(1)加油站执法检查(264个工作日)
加油站27家(目前营业中22家),计划全年检查率为100%,检查2次,复查2次,需安排22×4×3=264个工作日
(2)危化经营商贸企业执法检查(468个工作日)
危化经营商贸企业78家,计划全年抽查率为100%,检查1次,复查1次,需安排78×2×3=468个工作日
(3)制药企业执法检查(12个工作日)
制药企业1家,计划全年检查率为100%,检查2次,复查2次,需安排1×4×3=12个工作日
(4)气体充装企业执法检查(12个工作日)
气体充装企业1家,计划全年检查率为100%,检查2次,复查2次,需安排1×4×3=12个工作日
75+264+468+12+12=831个工作日
(6)其他检查、会议等138个工作日
五、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一家制药企业。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从以下方面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4、是否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6、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7、有限空间辨识、台账、安全警示标志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9、河北省政府2号令落实情况: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落实;
10、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在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和打击处理无证非法经营的企业;
11、对危化企业外围施工、动火作业、改扩新建施工和停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3、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
14、对一般行业制药厂的安全监管;
1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16、收集编制全区应急预案工作。
七、执法重点
监管科突出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制药企业、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管理、救灾报灾工作等4条战线,全面开展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同时也要根据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分别加强以下内容的执法检查:
1、危化企业行业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规定》、主体责任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的应急管理、有限空间、复产复工、检维修作业、外围施工、教育培训、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及联锁运行情况敏感时期烟花爆竹打非等方面执法检查。
八、执法检查重点阶段
全年分五个重点时段集中执法检查。其中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的执法工作,以存在重大危险隐患的企业为主,确保上述时段的安全稳定。
第一时段:元旦、春节时段
执法时间:2020.01.01-2020.01.23。
第二阶段:全国“两会”时段
执法时间:2020.03.01-2020.03.31。
第三时段:“安全生产月”时段
执法时间:2020.05.23-2020.06.31。
第四时段:暑期时段
执法时间:2020.07.1-2020.09.30。
第五时段:国庆时段
执法时间:2020.09.20-2020.10.31。
上述五个阶段的集中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开展日常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抽查、学习培训、安全法规宣传服务和会议等工作,完成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等局交办的临时工作。
九、继续推进工作。
(一)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22家)工作;全部完成标准化复评;
(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复评工作,在年底前完成22家诚信企业做好有效期诚信网上自评工作;
(三)继续推进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
(四)继续维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正常运行;(3家)
(五)继续推进危化经营商贸公司安责险投保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继续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七)完成执法计划上报市局备查企业的执法检查;
(八);加大日常与重要时间节点及节假日的执法检查。
十、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本年度工作计划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全面贯彻落实。监察大队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第2号令)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精神实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深入研究具体执法措施,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执法全面顺利实施。
(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工作,从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申诉、处罚、文书送达等环节入手,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加强协调,促进联合执法。执法科室要主动加强与其他科室及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
(四)严格督查,建立考核制度。执法科室要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执法检查和监督。年底将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向局办书面报告,同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在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现象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