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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4-21 10:16:27

为全面掌握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本次普查覆盖全,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按照全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防汛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等工作。

成立路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普查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整合各方资源,配强队伍,统筹做好区的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普查工作方案。

  本次普查要严格按照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载体,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普查机构要对本级成果数据认真自检,做到逐条数据落实到人,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提交国家数据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