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稻地镇综合服务中心宅基地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5-5263011
公告内容详见附表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南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稻地镇北岭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1 | 郑成旺 张淑玲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北岭村2排9号 | 130202009007JC00143W00000000 | 200.00 | 61.89 | 农村宅基地 |
2 | 李树春 王艳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北岭村8排17号 | 130202009007JC00195W00000000 | 239.56 | 78.36 | 农村宅基地 |
3 | 边建秋 高玉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北岭村1排5号 | 130202009007JC00015W00000000 | 200.49 | 58.16 | 农村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