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 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女织寨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宅基地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15-2960322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唐山市路南区女织寨镇郑家庄村 | 武桂梅、郑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唐山房权证路南(女)字第301008042号,其房屋坐落“路南区女织寨乡郑家庄2栋4排5号”更正为“路南区女织寨镇郑家庄村” |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