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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南区分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 2021-02-22 08:11:04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南区分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科学调配执法检查力量,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路南区实际,进行双随机抽查活动。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全区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常态化

(二)抽查方式、比例和频次

1.抽查方式

按照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分类确定抽查对象,均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从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随机抽选被检查对象,按季度进行抽查。

2.抽查比例和频次

1)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季度对辖区内50%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2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一般排污单位抽选对象为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除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排污单位。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抽查比例均应不低于50%

第一季度抽选企业于每年的15日前确定,其他季度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确定下季度抽选的企业名单。

二、两库

(一)随机抽查主体为持有河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或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证件的执法人员。省生态环境厅在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建立了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环境执法监察科按照系统要求将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录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作为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基础。

三、一细则

为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性,严防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制定了随机抽查保密措施。

(一)实施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两人分为一组,以组为单位,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从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随机选派。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应当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要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进行现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环境执法人员在分局办公室的监督下完成随机抽选名单的现场抽选工作,由负责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的工作人员实施随机抽选现场操作,分局办公室选派两名工作人员参与整个过程。

(三)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按要求现场制作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统一制定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依法查处。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的同时,将信息录入执法系统。

环境执法人员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上季度现场制作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统一执法大队综合办归档。

(四)环境执法大队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于每季度抽查结束后10日内,将本季度随机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公开方式选定为路南区政府官方网站。

(五)随机抽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联合惩戒和加大抽查频次等措施,提高企业污染环境治理与管理水平。要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内容,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被多次处罚等情况的排污单位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联合银行、供电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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