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视频培训会
3月17日下午,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会议要求邀请路南区公安局、路南区法院、路南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局21层会议室组织召开《“两高”司法解释》视频培训会议。
此次视频培训会议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李春雷主讲。主要内容为《“两高”药品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会议主要介绍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以及重点法条的理解与适用,包括对特定情形下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的情形;从严设置假劣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相关规定;对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的规定等内容的规定。
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此次视频培训会议的目的在于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助力推动强化药品监管执法,落实“严把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的指示要求,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发生,依法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