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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2-11-24 11:50:20

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书


路南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鉴于目前我区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各药品、商超、粮油蔬菜等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未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