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2024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公众十大用药提示,提醒公众规避用药误区。
九、服药之前看剂型,随意掰开要摒弃
很多人在服药的时候,觉得药片大,不易吞服,于是就想办法将药片掰开或者磨碎服。殊不知,有些药物为特殊剂型,并不能盲目掰开后服用。
哪些药物不建议掰开服用呢?
1.缓控释剂
缓控释剂型是为了让药物在体内缓慢释放,以维持药物有效浓度的稳定,从而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除说明书有特殊说明外,这类药物都应整片或整粒吞服。若掰开服用,会破坏药物的缓控释结构,使药物在短时间内大量释出,导致药物过量,甚至引起毒性反应。
2.肠溶片
肠溶片指在胃液中不崩解而在肠液中才能够崩解和释出的一种剂型,通常是在普通的片剂外包裹一层肠溶衣。若掰开服用,会破坏其表面的包衣层,使得药物在胃中就会被分解,失去应有的疗效,也失去了肠溶包衣对胃黏膜的保护作用,可能刺激胃黏膜,引起不适。
3.包衣片
有些药物为了防止在潮湿环境中吸湿、变质,或者为了掩盖药物的不良气味,增加服用的方便性,会在片剂的表面覆盖一层包衣。这类药物若掰开服用,会在影响药物口感的同时增加药物对口腔、胃黏膜等的刺激性,影响药物疗效,增加不良反应等。
4.胶囊剂
胶囊壳是药物的组成部分,能掩盖药物的不良气味或提高药物的稳定性和生物利用度等。若盲目地将胶囊壳打开直接服用其中的药物,就失去了胶囊的作用。
因此,用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药物剂型的特点,不随意掰开或嚼碎服用。
十、光敏药物避阳光,注意事项切牢记
人体适当晒太阳可以促进机体合成维生素D,促进钙的吸收。但有些药物服用后,在阳光或紫外线刺激下,可引起人体过敏,这类药物叫光敏性药物。
药物光敏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态性反应。光毒性反应是一种非免疫性反应,可发生于任何人,临床表现类似严重晒伤,可见水肿性红斑,严重者会出现水疱,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光毒性反应的强度与导致光敏反应药物的浓度和光照时间、强度有关。光变应性反应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者,临床表现类似接触性皮炎,日光暴露区域可见丘疹、红斑和/或鳞屑、水疱,自觉瘙痒而无烧灼感,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持久性光敏反应。
常见的光敏性药物有以下几类:
抗菌药: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沙星类;四环素类药物,如多西环素、米诺环素、金霉素等。
非甾体抗炎药:吡罗昔康、萘普生、布洛芬等。
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
降压药:硝苯地平、卡托普利。
利尿剂:呋塞米、氢氯噻嗪、吲达帕胺。
预防药物光敏反应要做到:用药前,过敏体质、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应主动告知医生,方便医生选择合适的药物。若正在使用光敏性药物,用药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防晒霜、穿戴可遮光的衣物等以避免日光暴晒,或采取晚间服药等方式。
如使用药物后出现皮疹等光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及时到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