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唐山市路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叶梦楠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叶梦楠同志始终坚持把做好民生工程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共法律服务人民满意度提升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关注群体性案件的办理,在劳动仲裁机构设立工作站,在唐山市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加强培训组建律师团队,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接下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再接再厉,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法治路南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