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统计局
关于转发<唐山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市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区统计局各科室:
为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提高部门统计调查的有效性,唐山市统计局制定了《唐山市市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现予以转发。
唐山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