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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时间: 2022-05-23 15:31:52

路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路南区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路南区区本级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2年版)、路南区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清单(2022年版)、路南区区本级不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南审改办字[2022]3号

区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精准化管理的通知》、《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精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唐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精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审改办结合各相关单位对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研究,形成了我区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区本级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2年版)、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清单(2022年版)、区本级不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目录(2022年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项精准管理。各单位要对照清单及目录,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准化管理,要严格确保事项的精准性、易用性和全面性,因特殊原因确需对不涉及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要按程序报区审改办进行动态调整。

二、务必应认必认。各单位要对照清单,及时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核查事项认领情况,认领事项不得有错项、空项、漏项,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率务必达到100%,对认领率达不到100%的将予以通报。

三、确保同事同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政务服务大厅深入融合,使用同一审批服务系统,按照统一业务标准协同运行,实现线上线下事项、材料、流程、时限等标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

附件:1.《路南区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路南区区本级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2年版)》

3.《路南区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清单(2022年版)》

4.《路南区区本级不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目录(2022年版)》

路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附件2路南区区本级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2年版).xlsx

附件1路南区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附件3路南区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清单(2022年版).xlsx

附件4路南区区本级不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目录(2022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