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农机驾驶员你们好!
春耕、夏收、秋收时节为农机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农机驾驶员朋友,在出行和农机作业时,注意下列事项: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允许使用。请确认你的机车处在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刹车、专转向、灯光等可靠有效,做到常检修、常维护。
三、随身携带农机驾驶证、行驶证。不要驾驶无牌无证和私自改(拼)装的机车;无驾驶证的农机驾驶员要及时参加农机驾驶员考试以便获得农机驾驶操作证件。杜绝将农业机械借给无驾驶证人员,农机驾驶证到期提前三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四、不要驾驶没有灯光和反光标识的机车,不开“带病车”出行,埋下事故隐患。
五、起步前查看周围情况,鸣号起步,严禁酒后、醉酒驾车。
六、不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或人货混载。
七、不要疲劳驾驶机车,非紧急农事尽量不要夜间行驶。
八、农机作业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务必切断动力后再排除故障。
九、注意通过十字路口、丁字路口时的行车安全。不要抢道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过路口时要减速、鸣号,注意观望。
十、不要私自买卖报废农业机械、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资质的回收企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自觉维护农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筑农机安全坚固防线,共建美好的新家园,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农机安全和交通环境。
唐山市路南区农业农村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