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工程经理部、监理部:
汛期已至,降水增多,为有效防止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我区农村地区河流池塘和水系较多,预防溺水工作任务艰巨、重大。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高度,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摸排、巡查。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和预防溺水工作,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宣传、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各镇要督导指导各村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宣传工作,宣传防溺水知识,发布警示信息,进行警示教育。
二、落实措施,做好防汛备汛措施
各项目工程经理部、监理部要制定防汛度汛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极端天气来临前,组织紧急检查排查,整改消除隐患。加强基坑、工地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做好在建工程和已建成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各监理部要充分发挥监理作用,督导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防汛防溺水措施落实到位;各工程经理部要制定防溺水应急预案,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严防中小学生及幼儿进入施工作业区,回填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等。雨后及时查看项目现场情况,做好排水工作,积极与村委会及镇政府对接,保证汛期施工安全。
三、灵通信息,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密切关注雨情、风情信息。及时收听收看本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的台风、暴雨、大风、雷电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工地防台防汛工作。随时掌握天气和地质灾害等预报,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组织部署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的抢救工作,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农业农村局将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对防台防汛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防台防汛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和企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实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严肃处理,追究到底。
路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