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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

发布时间: 2026-08-26 16:53:46

路南区畜禽养殖场(户)及全体从业人员:

畜牧养殖行业,安全是稳产增收的前提,更是养殖经营的底线。养殖生产环节繁杂,涉及场地设施、水电用火、疫病防控、粪污处理、机械作业等多个维度,稍有疏忽就易引发火灾、触电、中毒、疫病传播、设施坍塌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为帮助广大养殖户、养殖企业规范生产、排查隐患、规避风险,结合农业农村部安全生产规范及河北省养殖安全管理要求,路南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了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安全原则

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殖场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统筹场内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隐患排查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二)常态化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三)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岗位风险和应急技能,杜绝无证上岗、违规作业、违章操作。

(四)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限空间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配齐安全防护设施。

二、场地设施安全

筑牢养殖基础防护屏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老旧破损、违规搭建是主要安全隐患,需定期巡检、及时维护。

(一)圈舍建设需避开低洼积水、山体滑坡、地质松软等危险区域,选用防火、防潮、抗压合规建材。定期检查圈舍墙体、屋顶、梁柱、地面,及时修补开裂、倾斜、破损部位,杜绝私搭乱建、超负荷搭建。老旧养殖场需定期开展结构安全排查,严防坍塌事故。

(二)配套设施安全围栏、漏粪板、饲槽、饮水设备等日常设施每日巡查,破损松动立即更换维修;场区排水沟、排水管道定期清理疏通,保障汛期排水通畅,防止积水倒灌、场地浸泡塌陷。青贮窖、储料棚等仓储设施规范使用,杜绝超量堆放、超负荷承重。

三、用电用水安全

养殖场区用电设备多、线路繁杂,潮湿环境易引发漏电、短路、起火事故,是养殖安全高频风险点,必须严格规范管理。

(一)养殖场内电路统一规范布线,严禁私拉乱接、飞线充电、违规搭接设备。所有用电区域必须安装合格漏电保护器、接地装置,定期检测灵敏度。老化、破损、裸露电线及时更换,配电箱、开关箱做好防水、防潮、防尘防护,上锁管理。

(二)风机、水帘、保温灯、搅拌机、粉碎机等养殖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运行时禁止伸手触碰运转部件。设备使用完毕及时断电,长期停用设备关闭总电源,定期清理设备灰尘、杂物,防止积热起火、短路故障。

(三)养殖饮水、清洗用水管道定期检查,杜绝管道破损漏水导致场地积水、电路受潮;蓄水池、储水箱定期清洁消毒,加盖防护,防止杂物、畜禽、蚊虫进入,保障畜禽饮水安全,同时防范人员坠落风险。

四、消防安全管理

养殖场饲草料、秸秆、保温材料多为易燃物品,电路、设备、明火操作均易引发火灾,需全方位落实防火措施。

(一)严禁违规吸烟、明火取暖、露天焚烧杂物,严禁携带火种进入饲草料仓库、圈舍、保温区域。如需电焊、动火维修,必须清理周边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后确认无残留火源方可离场。

(二)圈舍、仓库、机房、办公区等重点区域,按标准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水桶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完好有效、随手可用。场区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饲料、杂物堵塞通道。

(三)秸秆、干草、饲料、薄膜、保温棉等易燃物料,单独分区存放,远离电路、热源、火源,保持通风干燥,杜绝大面积堆积、密闭存放,防止自燃起火。

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化粪池、沼气池、污水处理池、青贮窖、储粪坑等均属于有限空间,易积聚硫化氢、甲烷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是养殖高危作业区域。

(一)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前强制通风换气,检测气体浓度,达标后方可入场作业。

(二)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双人在岗,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严禁单人独自下池、下窖作业。

(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安全绳等防护装备,现场备好应急救援器材。

(四)非作业状态下,有限空间出入口必须加盖、加锁,设置醒目“有毒危险、禁止靠近”警示标识,严防人员、畜禽误入坠落。

(五)严禁盲目施救,若发生人员中毒事故,监护人员需先通风、佩戴防护装备后科学施救,避免二次伤亡。

六、动物防疫与兽药饲料安全

防疫安全、投入品安全是畜禽健康、养殖合规的核心,可有效杜绝疫病传播、兽药残留、养殖污染等问题。

(一)严格落实场区封闭管理,进出车辆、人员、物资必须彻底消毒,场区、圈舍定期消杀,保持环境卫生。建立畜禽免疫档案,按时完成疫苗接种,做到一畜一针、规范操作,杜绝交叉感染。

(二)兽药、疫苗单独存放,配备专用冷藏设备,严格按照温度要求储存,做好出入库记录。严禁使用禁药、过期药、三无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疫苗瓶、废弃针管等医疗废弃物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三)饲料、原料分区干燥存放,定期检查,杜绝霉变、结块、受潮变质,严禁饲喂霉变饲料。饲料加工设备定期清理消杀,防止残留饲料发霉滋生细菌,保障畜禽饲喂安全。

(四)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发现病死畜禽及时规范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售卖,杜绝疫病扩散传播。

七、机械作业与人员安全

(一)粉碎机、搅拌机、提升机、清粪设备等机械,必须配备齐全防护装置,作业时严禁违规伸手、探头,严禁超负荷运行。设备检修、清理堵塞时,必须完全断电停机,杜绝带电作业。老旧磨损设备及时维修更换,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二)饲养、消杀、作业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健康排查,杜绝疲劳作业、违规作业。严禁无关人员、儿童进入养殖作业区、高危区域。

八、应急管理与隐患排查

(一)养殖场需针对性制定火灾、触电、有限空间中毒、疫病暴发、设备事故、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责任人员和救援方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每日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圈舍结构、用电线路、消防设施、有限空间、饲料仓储、设备运行状态;每周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销号。汛期、高温、冬季低温等特殊时段,加大排查频次,做好防汛、防火、防冻、防漏电防护。

(三)常备灭火器、急救箱、防护装备、应急照明、抽水设备、消毒物资等应急器材,定期清点补充,确保突发情况可快速启用。

九、养殖安全严禁事项(红线底线)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设备带病作业

严禁场区明火、露天焚烧、违规动火作业

严禁有限空间无通风、无检测、无监护作业

严禁使用过期、三无、违禁兽药饲料

严禁随意丢弃、售卖病死畜禽

严禁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缺失失效

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疲劳作业

严禁高危区域无警示、无防护、无人管控

畜牧养殖,安全是最大的效益,隐患是最大的风险。安全生产没有小事,只有常态化排查、标准化操作、常态化管控,才能有效规避各类事故,保障养殖场人员安全、畜禽安全、生产稳定,实现稳产增收、长效经营。建议各养殖场(户)收藏转发,定期对照自查,落实各项安全举措,筑牢养殖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