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稻地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不再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药经营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公共卫生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7项政务服务事项。不再受理“工伤保险服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5项政务服务事项。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
“农药经营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公共卫生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由区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实施。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由区税务局实施。
“工伤保险服务”由区人社局实施。
“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由医保中心实施。
稻地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