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乡镇街部门 > 乡镇街动态 > 稻地镇 > 内容

稻地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调整审批权限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0 14:22:33

即日起,稻地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不再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药经营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公共卫生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7政务服务事项。不再受理“工伤保险服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5项政务服务事项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

“农药经营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公共卫生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由区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实施。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由区税务局实施。

“工伤保险服务”由区人社局实施。

“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由医保中心实施。

 

 

  稻地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