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公安分局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二)
第五十条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邪教、会道门组织体系或者活动情况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对单位秩序、公共场所造成一定影响的。
(2)对他人身体健康有一定损害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邪教、会道门组织体系或者活动情况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对单位秩序、公共场所造成一定影响的。
(2)对他人身体健康有一定损害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邪教、会道门组织体系或者活动情况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对单位秩序、公共场所造成一定影响的。
(2)对他人身体健康有一定损害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长时间干扰行为的。
(2)对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国计民生的无线电业务进行干扰的。
(3)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4)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
(5)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
(6)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
(7)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四条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长时间干扰行为的。
(2)对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国计民生的无线电业务进行干扰的。
(3)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4)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
(5)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
(6)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
(7)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不足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以上不足50%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造成被侵入系统单位的商业秘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较大危害的。
(3)侵入国家机关、涉密单位、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单位或者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4)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50%以上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六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不足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以上不足50%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50%以上的。
(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软件或者硬件功能不能恢复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六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七条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不足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以上不足50%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50%以上的。
(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软件或者硬件功能不能恢复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六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八条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危害后果轻微的。
(2)不足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20%以上不足50%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的50%以上的。
(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软件或者硬件功能不能恢复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六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九条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1)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危险物质数量较少或者不足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10%的。
(2)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等危险物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10%的。
(3)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数量不足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10%的。
(4)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不足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10%的。
(5)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一般”:
(1)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危险物质数量较少或者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10%以上不足50%的。
(2)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等危险物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10%以上不足50%的。
(3)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数量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10%以上不足50%的。
(4)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10%以上不足50%的。
(5)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1)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危险物质数量较少或者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50%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等危险物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50%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数量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50%以上的。
(4)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50%以上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条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报告,未造成损失和后果的。
(2)未按规定报告,造成一定损失和后果但积极配合及时追回的。
【处罚标准】处二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为了逃避责任或者其他原因,采取各种方式故意隐瞒不报的。
【处罚标准】处六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一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经告知,主动交出的。
(2)以收藏留念为目的,在旅游区购买并非携带管制器具的。
(3)以赠送他人为目的,在旅游区购买并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
(4)营运中的出租车、长途车司机为防身携带管制器具,无其他恶劣情节的。
(5)确实出于民族习惯而携带,未造成后果的。
(6)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经告知、检查,故意藏匿,不主动交出的。
(2)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三件以上的。
(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的。
(4)出于非法目的而携带管制器具,尚未造成后果的。
(5)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器具进入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盗窃、损毁公共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者一次盗窃、损毁两个以上设施的。
(2)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者一次移动、损毁两个以上标志设施的。
(2)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五条非法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六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航空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者一次盗窃、损坏、移动两个以上设施的。
(2)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七条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盗窃、损毁、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八条在航空器上使用禁用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态度恶劣,反复劝阻不听的。
(3)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四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盗窃、损毁、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安全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会影响行车安全的。
(2)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价值较小,且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
(2)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造成损失较大的。
(2)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车安全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危害后果没有发生的。
(2)不足以对行车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
(3)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障碍物较小,且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
(2)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障碍物较大的。
(2)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车安全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不足以对行车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
(2)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投掷物较小,且未造成机车车辆损坏、旅客人身伤害的。
(2)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投掷物较大的。
(2)造成机车车辆损坏或者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
(3)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车安全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在铁路沿线非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主动认识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后果的。
(2)不足以影响铁路路基稳定或者危害铁路桥梁、涵洞安全的。
(3)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采石取沙数量较少、坑穴范围较小,尚未危及铁路安全的。
(2)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采石、取沙数量较多、坑穴范围较大的。
(2)有较大安全隐患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平交过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主动认识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后果的。
(2)不足以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的。
(3)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为个人贪图方便而实施,其他人很少通过的。
(2)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为生产、经营、运输等而实施的。
(2)可以通过车辆的。
(3)通过人员较多的。
(4)有较大安全隐患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影响。
(2)经工作人员劝阻,及时改正,未造成影响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影响。
(2)经工作人员劝阻,及时改正,未造成影响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擅自安装、使用电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经批准初次实施,未造成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在人畜活动较多的区域实施的。
(3)不听劝阻或者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改正的。
(4)造成人员受伤、财物受损等后果的。
(5)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改正的。
(2)造成人员受伤、财物受损等危害后果的。
(3)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造成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不听劝阻或者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改正的。
(2)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3)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故意损毁、移动在车辆、行人通行地方施工的沟井坎穴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不听劝阻或者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改正的。
(2)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3)实施两次以上或者损毁、移动两个以上设施、标志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2)实施两次以上或者盗窃、损毁两个以上设施的。
(3)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一条违规举办大型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程度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发现安全隐患后,主动停止活动、积极组织疏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2)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发现安全隐患后,未主动停止,但经公安机关指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2)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造成混乱的。
(2)造成人员受伤和经济损失,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不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消除隐患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