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公安分局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三)
第八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发生安全事故危险较小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日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发生安全事故危险较大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四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三条组织、胁迫、诱骗进行恐怖、残忍表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使用暴力方法,且对他人身心健康影响较小的。
(2)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止,且后果轻微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使用暴力方法实施,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3)实施后将相关表演视频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4)对表演人员身心健康影响较大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强迫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劳动强度、危险性较低,时间较短,对他人危害较小,且及时消除危害后果的。
(2)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止,且后果轻微的。
(3)以非暴力手段实施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劳动强度、危险性较大,时间较长的。
(2)对他人身心造成较大影响和危害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五条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虐待等恶劣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一人次且持续时间不足两小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2)系被侵害人事先挑起事端,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虐待等恶劣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一人次且持续时间不足三小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虐待等恶劣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一人次且持续时间两小时以上不足十小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2)系被侵害人事先挑起事端,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虐待等恶劣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一人次且持续时间三小时以上不足十二小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3)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虐待等恶劣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一人次且持续时间十小时以上不足二十四小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2)系被侵害人事先挑起事端,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虐待等恶劣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一人次且持续时间十二小时以上不足二十四小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3)未使用殴打、捆绑、侮辱、虐待等恶劣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两人次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侵害人系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人身自由的。
(5)对被侵害人工作、生活、身心影响较大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六条非法侵入住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因债务纠纷、邻里纠纷侵入他人住宅,经劝阻及时退出,且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自行退出,且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3)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进入他人庭院的。
(4)虽经主人同意,但当主人要求其退出时无理拒不退出的。
(5)因被侵害人有过错等原因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且后果轻微的。
(6)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对他人工作、生活、身心影响较大的。
(2)两次以上或者纠集两人以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持续时间二个小时以上的。
(4)虽经主人同意进入,但当主人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持续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非法搜查身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使用殴打、侮辱等恶劣手段,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一人次,且未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2)系被侵害人事先挑起事端,未使用殴打、侮辱等恶劣手段,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一人次,且造成人身伤害较轻、财产损失较小或者其他较轻危害后果的。
(3)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止,且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较重危害后果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未使用殴打、侮辱等恶劣手段,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两人次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被侵害人工作、生活、身心影响较大的。
(3)被侵害人系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身体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八条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后果轻微的。
(2)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所得累计不足二百元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所得累计二百元以上不足五百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结伙实施的。
(3)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两人以上进行乞讨的。
(4)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所得五百元以上的。
(5)胁迫、诱骗或者利用残疾人、怀孕的妇女、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乞讨的。
(6)使用暴力、威胁方式胁迫他人乞讨的。
(7)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行为人系妇女、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的。
(2)初次实施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结伙实施的。
(2)多次实施的。
(3)乞讨时污损他人物品或衣物的。
(4)拉扯、辱骂他人或者干扰他人经营的。
(5)在人群密集处实施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公共秩序混乱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威胁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系亲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引起的,后果和影响较轻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携带管制器具、化学危险物品等足以恐吓他人的实物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投寄或投掷管制器具、血液、动物尸体、化学危险物品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3)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4)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5)经劝阻仍不停止的。
(6)实施两次以上或者针对两人以上实施的。
(7)采用两种以上方式和手段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8)威胁未成年人、妇女、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人身安全的。
(9)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侮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系亲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引起的,后果和影响较轻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者针对两人以上实施的。
(2)以猥亵等极其下流的言语侮辱妇女的。
(3)以泼洒粪便、强迫他人钻跨以及其他令普通人难以忍受的恶劣手段、方式实施的。
(4)侮辱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的。
(5)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6)经劝阻仍不停止的。
(7)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他人的。
(8)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二条诽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系亲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引起的,后果和影响较轻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者针对两人以上实施的。
(2)诽谤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的。
(3)使用恶劣手段、方式的。
(4)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5)经劝阻仍不停止的。
(6)利用信息网络公然诽谤他人的。
(7)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三条诬告陷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系亲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引起的,后果和影响较轻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者针对两人以上实施的。
(2)诬告陷害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的。
(3)使用恶劣手段、方式的。
(4)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5)经劝阻仍不停止的。
(6)利用信息网络诬告陷害他人的。
(7)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
(8)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四条威胁、侮辱、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系亲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引起的,后果和影响较轻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或者针对两人以上实施的。
(2)使用恶劣的侮辱和威胁手段、方式的(参照侮辱和威胁人身安全)。
(3)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4)被侵害人是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的。
(5)以暴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的身体进行殴打、伤害的。
(6)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
(7)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五条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经警告或制止后不再发送,未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和伤害的。
(2)造成后果和影响较轻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2)向多人发送的。
(3)他人提出警告后,仍然发送的。
(4)明知他人报警后,仍然发送的。
(5)被侵害人是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侵犯隐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造成后果和影响较轻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
(2)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他人隐私的。
(3)实施两次以上或者侵犯两人以上隐私的。
(4)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性生活的。
(5)为损害他人名誉而实施的。
(6)实施两种以上侵犯隐私方式的。
(7)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
(8)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七条殴打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第二款第(一)项)。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第二款第(二)项)。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二款第(三)项)。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被侵害方事前挑逗引起或者有明显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悔过态度较好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因民间纠纷引发且行为人主动赔偿合理费用,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未造成伤害后果的。
(5)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2)虽致轻微伤,但系被侵害方事前挑逗引起或者有明显过错的。
(3)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致他人轻微伤或者伤害后果较重的。
(2)虽未致他人轻微伤或者伤害后果较重,但系行为人事前挑逗引起或者有明显过错的。
(3)虽未致他人轻微伤或者伤害后果较重,但殴打情节恶劣的。
(4)两次殴打他人的。
(5)一次殴打两人的。
(6)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结伙殴打他人的。
(2)殴打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他人的。
(4)一次殴打多人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注:本条中的“伤害后果较轻”是指经鉴定未达到“轻微伤”的。被侵害人执意不做鉴定的,根据就医病例、诊断证明、照片等证据,结合法医依照鉴定标准明显达不到“轻微伤”的属于“伤害后果较轻”,明显达到“轻微伤”的属于“伤害后果较重”。
第九十八条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第二款第(一)项)。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第二款第(二)项)。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二款第(三)项)。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被侵害方事前挑逗引起或者有明显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伤害他人,悔过态度较好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因民间纠纷引发且行为人主动赔偿合理费用,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未造成伤害后果的。
(5)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2)虽致轻微伤,但系被侵害方事前挑逗引起或者有明显过错的。
(3)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致他人轻微伤或者伤害后果较重的。
(2)虽未致他人轻微伤或者伤害后果较重,但系行为人事前挑逗引起或者有明显过错的。
(3)虽未致他人轻微伤或者伤害后果较重,但伤害情节恶劣的。
(4)两次伤害他人的。
(5)一次伤害两人的。
(6)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结伙伤害他人的。
(2)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伤害他人的。
(4)一次伤害多人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注:本条中的“伤害后果较轻”是指经鉴定未达到“轻微伤”的。被侵害人执意不做鉴定的,根据就医病例、诊断证明、照片等证据,结合法医依照鉴定标准明显达不到“轻微伤”的属于“伤害后果较轻”,明显达到“轻微伤”的属于“伤害后果较重”。
第九十九条猥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
(2)其它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猥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情节严重”违法行为:
(1)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他人的。
(2)实施两次以上或者一次猥亵两人以上的。
(3)结伙猥亵的。
(4)猥亵他人,并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猥亵他人的照片、音视频等信息的。
(5)猥亵孕妇、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
(6)造成被猥亵人身受轻微伤或精神受到危害或其他社会危害后果的。
(7)引起群众现场围观或者秩序混乱的。
(8)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
(2)其它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
2. “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
3.“情节恶劣”违法行为:
(1)造成现场秩序混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2)在有两名以上异性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
(3)经制止拒不改正的。
(4)实施两次以上的。
(5)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并追逐他人的。
(6)其他恶劣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虐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未造成后果的。
(2)行为轻微或者后果轻微的。
(3)保证不再犯的。
(4)其它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 “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经批评教育或者处罚后仍然实施的。
(2)使用手段恶劣或造成被虐待人心理和身体伤害的。
(3)虐待孕妇、残疾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4)实施多次或者对两人以上实施的。
(5)持续的期间达到三天以上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四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注:1、本条第3项第(3)目中涉及的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和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未成年人、老年人表示不要求处理行为人的,应同时征求其监护人和近亲属的意见。虐待行为人同时是监护人、近亲属,又无其他监护人、近亲属的,可以邀请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征求被虐待人的意见。
2、采取暴力手段虐待家庭成员的,同时构成虐待(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侮辱、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的,根据情节判定各自可能裁决的最高处罚,依照较重处罚的行为予以裁决。
第一百零二条遗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未造成后果的。
(2)行为轻微或者后果轻微的。
(3)保证不再犯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经批评教育或者处罚后仍然实施的。
(2)因遗弃造成被遗弃人身体伤害的。
(3)实施两次以上或者对两人以上实施的。
(4)遗弃时间较长,给被遗弃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或拒不悔改的行为等。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四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三条强迫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强迫交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不足一百元的。
(2)强迫交易数额不足五百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不足一百元的。
(3)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不足三百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不足五十元的。
(4)事后主动返还财物或者支付有关费用,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5)其他较轻之一的情形。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强迫交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一百元以上不足二百元的。
(2)强迫交易数额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百元以上不足二百元的。
(3)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三百元以上不足五百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五十元以上不足一百元的。
(4)事后主动返还财物或者支付有关费用,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5)其他较轻之二的情形。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强迫交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二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2)强迫交易数额一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3)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百元以上不足五百元的。
(4)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造成被侵害人受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强迫交易两次以上或者强迫两人以上交易,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3)强迫交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4)强迫交易财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足一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二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情形:
(1)初次实施,及时改正,未造成影响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情形: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情形:
(1)煽动人数多、范围广、手段恶劣或者产生影响较大,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及时改正,未造成影响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产生影响和后果较大,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冒领、隐匿他人邮件后及时返还,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危害程度较小的。
(2)行为发生后,能够及时认识错误,并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
(3)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2)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七条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盗窃财物价值不足五百元的。
(2)盗窃未遂,且盗窃财物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盗窃财物价值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2)盗窃未遂,且盗窃财物价值在一万元以上不足三万元的。
(3)结伙盗窃,起次要作用的。
(4)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未遂,且盗窃财物价值在三万元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3)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盗窃,且盗窃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盗窃,且盗窃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且盗窃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6)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且盗窃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特定款物,且盗窃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8)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且盗窃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9)盗窃老年人(孤寡老人以外)、未成年人、低保人员财物的。
(10)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且盗窃财物价值不足1000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1)结伙盗窃达到本条情节一般情形,且起主要作用的。
(12)流蹿盗窃的。
(13)盗窃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
(14)在车站、码头、街面等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盗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5)以专用工具或技术性、破坏性手段盗窃的。
(16)组织、控制残疾人、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盗窃的。
(17)实施两次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8)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