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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公安分局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四)

发布时间: 2023-03-02 15:50:21

第一百零八条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诈骗财物价值不足二千元(电信网络诈骗不足一千元)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诈骗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电信网络诈骗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结伙诈骗,起次要作用的。

(3)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诈骗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不足七千元(电信网络诈骗二千元以上不足三千元)的。

(2)结伙诈骗达到本条情节一般情形,且起主要作用的。

(3)流蹿诈骗的。

(4)多次进行诈骗活动或诈骗多人的。

(5)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特定款物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保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诈骗病人及其亲友财物的。

(8)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设局行骗的。

(9)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的。

(10)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11)入户诈骗的。

(12)曾因诈骗受过司法机关处理,又实施诈骗,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哄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哄抢中个人抢得财物价值不足五百元的。

(2)哄抢林木总计不足一立方米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哄抢中个人抢得财物价值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

(2)哄抢林木总计一立方米以上不足二立方米的。

(3)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哄抢中个人抢得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

(2)哄抢林木总计二立方米以上不足五立方米的。

(3)哄抢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保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4)哄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特定款物的。

(5)哄抢军用物资的。

(6)哄抢公私财物拒不交出的。

(7)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哄抢的。

(8)曾因哄抢、抢夺受过司法机关处理,又实施哄抢的。

(9)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较大,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抢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五百元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抢夺财物价值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2)结伙抢夺起次要作用的。

(3)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抢夺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结伙抢夺达到本条情节一般情形,且起主要作用的。

(3)流蹿抢夺的。

(4)抢夺两次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5)抢夺多人财物的。

(6)抢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的财物,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7)抢夺妇女、低保人员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特定款物,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9)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0)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实施抢夺,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1)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2)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3)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抢夺,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4)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抢夺,且抢夺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5)曾因抢夺受过司法机关处理,又实施抢夺的。

(16)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坏,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7)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不足一千五百元的。

(2)结伙敲诈勒索,起次要作用的。

(3)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不足三千元的。

(2)敲诈勒索两次或者两人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3)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敲诈勒索,且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不足一千五百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敲诈勒索,且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不足一千五百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5)结伙敲诈勒索达到本条情节一般情形,且起主要作用的。

(6)敲诈勒索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且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不足一千五百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

(8)在医疗场所敲诈勒索病员及其陪护人员财物的。

(9)在交通道路上,采取故意碰撞、刮擦交通工具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

(10)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且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不足一千五百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1)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且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不足一千五百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1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且敲诈勒索财物价值不足一千五百元,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的。

(1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故意损毁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公私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公私财物价值价值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五百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五百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

(2)故意损毁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保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3)实施两次以上或者故意损毁两人以上财物,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4)纠集他人实施,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5)故意损毁军用物资,防灾、救灾、救济物资的。

(6)故意损毁公共场所设施的。

(7)对被侵害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

(8)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经批评教育,停止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组织、雇佣他人实施或者系聚众实施的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的。

(2)造成抢险救灾等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

(3)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4)不接受紧急措施或者不服从紧急管制或者不听执法人员劝阻的。

(5)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阻碍执行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二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阻碍执行职务,经批评教育,停止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煽动、组织、雇佣他人实施,或者系聚众实施的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的。

(2)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3)以辱骂、围攻、设置障碍物、破坏交通工具、驾车闯关等方式实施的。

(4)抢夺、扣留、污损执行职务使用的交通工具、公务标志、证件、器械等物品的。

(5)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后果的。

(6)当场隐匿、损坏执法机关法律文书的。

(7)致使执法行为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执法对象逃离的。

(8)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9)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同时具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按照情节严重顶格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阻碍特种车辆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经批评教育,停止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煽动、组织、雇佣他人实施,或者是聚众实施的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的。

(2)阻碍执行国家安全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的。

(3)阻碍警车通行,造成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者证据灭失的。

(4)以挖掘壕沟、设置路障等方法进行阻碍的。

(5)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后果的。

(6)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或者发生重大社会事件期间,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的。

(7)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冲闯警戒带、警戒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经批评教育,停止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的。

(2)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

(3)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4)组织、煽动、雇佣他人他人实施或者系聚众实施的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的。

(5)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招摇撞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骗取财物或者造成损失价值不足三百元的。

(2)未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或其他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的

(3)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骗取财物或者造成损失价值在三百元以上不足五百元的。

(2)为满足虚荣心,不以获取实际利益为目的的。

(3)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骗取财物或者造成损失价值在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骗取财物或者造成损失价值在一千元以上的。

(2)招摇撞骗,玩弄异性的。

(3)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骗取荣誉、政治地位等非财产性利益的。

(4)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注: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同时具有其他情节较重情形的,按照情节较重顶格处罚。

第一百一十八条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未取得实际利益的。

(2)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的。

(3)因本单位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丢失或者本人的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丢失,而伪造、变造或者购买的。

(4)不以使用和买卖为目的,伪造、变造的。

(5)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军事机关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造成较重后果或者获利较多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未取得实际利益的。

(2)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的。

(3)因本单位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丢失或者本人的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丢失,而伪造、变造或者购买的。

(4)不以使用和买卖为目的,伪造、变造的。

(5)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获利较少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军事机关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2)造成较重后果或者获利较多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条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的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不足二百元,或者数量累计不足五张的。

(2)倒卖车票、船票、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票面数额累计不足五百元,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不足二百元的。

(3)伪造、变造、倒卖的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不足五百元,或者数量累计不足一百枚,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不足一百元的。

(4)伪造、变造、倒卖的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不足五百元,或者数量累计不足十百张,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不足一百元的。

(5)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的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百元以上不足五百元,或者数量累计五张以上不足十张的。

(2)倒卖车票、船票、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票面数额累计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二百元以上不足五百元的。

(3)伪造、变造、倒卖的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或者数量累计一百枚以上不足二百枚,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一百元以上不足二百元的。

(4)伪造、变造、倒卖的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或者数量累计十张以上不足二十张,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一百元以上不足二百元的。

(5)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的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或者数量累计十张以上不足五十张的。

(2)倒卖车票、船票、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票面数额累计一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3)伪造、变造、倒卖的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一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或者数量累计二百枚以上不足一千枚,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二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4)伪造、变造、倒卖的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一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或者数量累计二十张以上不足一百张,或者非法获利累计二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注: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参照上述标准以伪造有价票证行为的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论处。

第一百二十一条伪造、变造船舶户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因船舶户牌丢失,而伪造、变造的。

(2)伪造、变造船舶户牌,尚未出售或者未投入使用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造成较重后果或者获利较多的。

(2)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因船舶户牌丢失,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的。

(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的。

(3)以营利为目买卖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获利较少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危害后果的。

(2)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