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公安分局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五)
第一百二十三条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因更换发动机,不愿履行登记手续,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2)以营利为目的,获利较少的。
(3)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船舶,尚未出售或者未投入使用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十一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因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危害后果的。
(2)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因紧急避险实施,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不听制止,强行进入、停靠的。
(2)经港口、锚地、水库、引水渠管理人员要求驶离,而拒不驶离的。
(3)实施两次以上的。
(4)造成危害后果的。
(5)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以社会团体名义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研讨、联谊等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2)以社会团体名义在群众中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教学等活动,未产生消极社会影响的。
(3)以营利为目的,获利不足五百元的。
(4)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获利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2)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3)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开展活动,营利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开展活动,营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
(2)因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造成其他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以被撤销登记的社团名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以社会团体名义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研讨、联谊等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2)以社会团体名义在群众中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教学等活动,未产生消极社会影响的。
(3)以营利为目的,获利不足五百元的。
(4)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获利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2)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3)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开展活动,获利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开展活动,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2)因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造成其他危害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3)其他较重的情形。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第二款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第三款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之一”的违法行为:
(1)已向公安机关申请,但在公安机关做出决定前擅自经营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经公安机关指出后配合查处的。
(2)主动停止经营,获利不足五百元的。
(3)其他较轻之一情形的。
【处罚标准】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之二”的违法行为:
(1)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未经许可偶尔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并不以此为主业的。
(2)主动停止经营,且获利五百元以上不足一千元的。
(3)其他较轻之二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获利一千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2)经公安机关指出后,拒不改正的。
(3)造成较重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注: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除了按照上述标准处罚外,应当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予以取缔。
2.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1)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擅自转包、出兑的。
(2)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指出后,拒不改正的。
(3)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较严重后果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八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量程度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造成较轻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较小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至十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2)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已核实旅客身份信息但未登记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人次以上的。
(2)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的。
(3)造成上网逃犯在逃的。
(4)造成其他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罚款。
第一百三十条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且未造成后果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造成危险物质扩散等后果的。
(2)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两人次以上的。
(3)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罚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实施,且在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积极主动配合的。
(2)初次实施,且在发现其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主动报告公安机关,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不配合公安机关对房屋进行检查、搜查的。
(2)明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可能利用住宿房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入住后,又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
(4)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通缉人逃脱的。
(5)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涉及严重暴力犯罪的。
(6)不向公安机关报告两人次以上的。
(7)阻挠他人报告或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故意隐瞒的。
(8)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房屋租住人系出租人亲友的。
(2)房屋租住人虽无身份证件但已提供护照、驾驶证、工作证件及其他证件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两人次以上的。
(2)无身份证件人是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的。
(3)承租人利用租住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因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罚款。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承租人系出租人亲友的。
(2)出租人虽未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但登记户照、驾驶证、工作证等相关信息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未登记承租人信息两人次以上的。
(2)承租人是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的。
(3)承租人利用租住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因未登记承租人信息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在公安机关自该处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2)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轻微犯罪活动不报告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不配合公安机关对房屋进行检查、搜查的。
(2)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重大犯罪活动不报告的。
(3)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两人次以上的。
(4)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通缉人员逃脱的。
(5)阻挠他人报告或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故意隐瞒的。
(6)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三十五条制造噪音干扰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
(1)在公安机关查处前及时停止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经警告后仍不改正,公安机关查处时,主动承认错误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经警告后仍不改正,未认识到错误的。
(2)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三十六条违法承接典当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经查明不属于赃物的。
(2)承接后及时补正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经查明典当物品属于赃物的。
(2)实施两次以上或者一次两件物品以上的。
(3)违法承接典当物品,收取好处费的。
(4)违法承接典当物品价值较大的。
(5)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未影响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查获赃物的。
(2)在公安机关搜查、抓捕时予以积极配合的。
(3)嫌疑人、赃物系不构成犯罪的违法嫌疑人、或违法所得赃物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贻误时机,致使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脱或者赃物损毁、流失的。
(2)实施两次以上或者涉及的赃物两件以上的。
(3)发现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不报告的。
(4)涉及赃物价值较大的。
(5)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三十八条违法收购废旧专用器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器材价值不足五百元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器材价值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收购废旧专用器材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收购的废旧专用器材为赃物的。
(4)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三十九条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价值不足一千元的。
(2)在查获前主动上交公安机关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价值一千元以上不足三千五百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价值三千五百元以上不足七千元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致使上游违法犯罪行为无法及时查处,且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4)造成收购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损毁、无法追回的。
(5)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系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6)影响公安机关办案或者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
(7)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条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物品价值不足五百元的。
(2)在查获前主动上交公安机关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物品价值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物品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在公安机关查处前主动上交、追回财物或恢复原状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致财物不可恢复原状的。
(2)致使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不能正常进行的。
(3)实施两次以上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二条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伪造、隐匿证据后,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影响较小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毁灭证据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致证据不可恢复原状或失去证据效力的。
(2)致行政执法机关不能依法办案的。
(3)虽未对执法办案造成终局性影响,但给执法活动带来较大影响的。
(4)实施两次以上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三条提供虚假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影响较小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致行政执法机关做出错误决定或执法行为的。
(2)虽未对执法办案造成终局性影响,但给执法活动带来较大影响的。
(3)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4)实施两次以上的。
(5)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谎报案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影响较小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致行政执法机关做出错误决定或执法行为的。
(2)虽未对执法办案造成终局性影响,但给正常执法活动带来较大影响的。
(3)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4)实施两次以上的。
(5)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五条窝藏、转移、代销赃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赃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
(2)在查获前主动上交公安机关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赃物价值一千元以上不足三千五百元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赃物价值三千五百元以上不足七千元的。
(2)实施两次以上的。
(3)致使上游违法犯罪行为无法及时查处,且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4)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赃物系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后主动向执行机关报告,及时改正的。
(2)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系因就学、就医等正常生产生活需求引起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因实施违法活动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2)对司法机关执行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七条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两人以下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2)初次实施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3)出于亲友之间帮忙没有向组织者索取相关费用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一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1)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三人以上不足五人的。
(2)其他一般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三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一次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六人以上的不足十人,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国家工作人员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3)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四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八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2)出于亲友之间帮忙没有索取相关费用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六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七日以上八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国家工作人员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
(2)多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
(3)因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九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九条偷越国(边)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边民、渔民为探亲访友、赶集、过境作业等原因初次实施的。
(2)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一日以上三日以下拘留。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实施两次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2)结伙实施,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3)偷越国(边)境进行违法活动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四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五十条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经劝阻能够改正的。
(2)初次实施,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不听劝阻的。
(2)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三级文物两件以上,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3)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的,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4)实施两次以上或者两处以上,不构追究刑事责任的。
(5)造成文物、名胜古迹较重损害后果的。
(6)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五十一条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经劝阻能够改正的。
(2)初次实施,未造成后果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二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不听劝阻,继续实施的。
(2)多次实施的。
(3)造成文物、名胜古迹较重损害后果的。
(4)其他较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五十二条偷开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经劝阻能够改正的。
(2)初次实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偷开亲友机动车,没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多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2)偷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造成机动车损坏、丢失的。
(3)未取得驾驶证偷开他人车辆的。
(4)偷开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
(5)偷开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偷开他人机动车,对他人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
(7)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五十三条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1.“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1)初次实施,经劝阻能够改正的。
(2)初次实施,未造成后果的。
(3)其他较轻情形的。
【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处八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坏、丢失的。
(2)未取得驾驶证多次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3)偷开警用、军用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4)无证驾驶载有乘客、危险品的机动船舶或者驾驶机动船舶总吨位在500吨位以上的。
(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对他人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
(6)酒后无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
(7)其他严重情形的。
【处罚标准】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