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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服提案字〔2021〕10号
对政协唐山市路南区十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0158号提案的答复
佟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路南现有产业园提升政策配套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区楼宇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园区的发展高度关注,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就提案内容与区税务局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我区某招商园区,其旗下招商企业因为不在园区办公,而导致旗下企业无法经营开票,难于在我区进行注册、纳税的问题。经过区税务局核实,该园区入驻企业并非全部无法开具发票。区税务局只是针对存在“一址多照”、“经营地址查无此户”及因企业登记经营地址不具备经营、办公条件导致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违规入驻企业采取了发票限制性措施。
在招商引资政策方面,2019年,我单位拟定了《路南区楼宇经济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关于对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中心新增入驻企业的扶持办法》并出台,2020年已正式实行。扶持政策的出台,为推动我区楼宇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更大更好的客商来我区投资兴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回复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1年11月15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张妍 2205329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