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宽广超市有限公司天昱金元分公司主要负责人2021年7-12月份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未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案

发布时间: 2022-06-08 16:47:29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路南)应急罚〔2022大队003

被处罚人: 刘小辉 单位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天昱金元大厦地下一层

违法事实及证据:该单位主要负责人2021年7-12月份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未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2份、营业执照(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1年版)》(综合类三)中《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13项违法行为第2种情形的规定因你无从重、从轻情节,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唐山市路南区财政局账号13001625608059001888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或者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唐山市路南区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02120013

 

唐山市路南区应急管理局(印章)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