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路南区民政局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2024年路南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范围:路南区辖区内的社会组织,抽查比例不少于3%。
三、抽查实施部门
路南区民政局
四、抽查内容
一是抽查社会组织的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二是根据登记信息抽查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情况。包括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是否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是否设立分支机构;是否不按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五个方面;三是抽查结束后,要通过公示系统将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相关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相关部门。
五、抽查工作流程
1、路南区民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单导入 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实施现场检查时,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检查人员应当真实记录并保存影像资料,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
6、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执法人员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一人录入、一人复核)。抽查结果将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相关工作要求
1、现场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执法检查中注意留存相应影像资料。
2、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并公示;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超出抽查实施部门管辖权限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相关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3、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方案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同时,执法人员要按照抽查工作安排,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抽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