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 | 夏女士 | 联系电话 | 15xxxxxxxx0 |
来电人地址(单位)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南湖金地购物广场 | ||
来电时间 | 2025-06-01 06:49:19 | 信息来源 | 电话 |
问题描述:诉求人反映xxx店从6月1日06:00用音响宣传门店活动,噪音扰民,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
交办时间 | 2025-06-01 07:49:13 | 限办时间 | 2025-06-09 07:49:13 |
交办意见: 请注意以适当的方式保护来电人的隐私信息,感谢!
| |||
办理情况:【反映人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梁家屯路街道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联系核实,您所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已解决,今后街道将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