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首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以来,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四起食品浪费相关案件。
案例一:
唐山市路南某羊汤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4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路南某羊汤馆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二
唐山市路南某驴肉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4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路南某驴肉馆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三
唐山市路南某火锅饭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3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路南某火锅饭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四
唐山市路南某包子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3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路南某包子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浪费违法行为,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努力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形成健康文明“新食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