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召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5号令)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6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9月14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辖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会议由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王征同志主持,各分局、综合执法分局负责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区所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部分销售企业代表等65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进行了线上推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调动参会企业关注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产品质量安全一栏、建立微信工作群,通过线上推送工业产品“两个规定”相关政策法规解读、操作指南等,促进“两个规定”广泛传播,提高社会知晓度。其次,开展线下解读,帮助企业快速理解学习。会上下发了“两个规定”、《路南区关于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路南区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明白纸》等相关文件,并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人员配备、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管执法等方面,对两个《规定》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现场还进行了树立优秀典型企业、学习典型经验,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等环节。
会议要求,全区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充分认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76号令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文件,依法依规、配齐配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动态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一是做到“指导+帮扶”,加大服务力度。各分局要抓紧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实现重点产品先行、分行业稳步推进和监管要点全覆盖,打牢工作基础。要深入企业,有计划、分步骤地现场指导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按照“两个规定”要求,助力企业科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做到“检查+督查”,压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导企业“两个规定”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配备“两员”,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单位,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与企业共同推动“两个规定”在路南落地落实,全力夯实筑牢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