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政字〔2026〕6号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路南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唐山市路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 护范围的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 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路南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以路南区稻地镇西门外村散葬烈 士墓区红线基准线为界,东至烈士纪念设施围墙,西至烈士纪念 设施围墙,北至烈士纪念设施围墙,南至西门外村耕地,面积 188.32 平米。
三 、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 施的保护管理,确保烈士安葬区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防止烈士纪念设施被非法侵占。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路南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pdf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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