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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7 15:43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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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人,各分中心、管理部:

为减轻还贷压力,方便缴存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扎实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行动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高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人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使用偿还贷款本息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频次由之前的每个自然年度内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个自然月内可提取一次,其他相关提取规定不变。

二、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7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 - 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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