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唐山市路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和《唐山市路南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的通知》
路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路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和《唐山市路南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南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落实《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2年版)><(河北省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更新、数据同源、严格管理,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制了《唐山市路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和《唐山市路南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以下。简称“两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更新调整目录。各部门要对照“两张清单”统一调整更新本单位、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及非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区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完成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的调整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完成事项管理平台事项认领和实施规范维护工作。
二、确保事项数据同源。各部门要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各级各类审批应用系统与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的深度融合,确保政府门户网站、业务审批系统、政务服务评价等系统平台与事项管理平台事项一致、数据同源。
三、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根据“两张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非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做好编制、调整、审核、发布、使用等相关工作。“两张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非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做好编制、调整、审核、发布、使用等相关工作。“两张清单”调整的,各部门应主动与各专项清单主管部门对接,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及时对外公开公示。各部门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实体大厅等多渠道及时将“两张清单”向社会公开公示,广泛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实施层级、设定依据等内容。
附件:1、《唐山市路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
2、《唐山市路南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
路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路南区公共服务事项(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 (2).xlsx
唐山市路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3月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