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御园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2 10:59:17
关于唐山·御园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2205046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南区财经大厦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示日期 |
唐山·御园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路南审环〔2021〕11号 | 2021年11月2日 |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Sq5fzb-nwqYoaQ3UF10AQ 提取码:orgp | 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