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矿超低浓度瓦斯回热氧化碳减排及利用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08 14:29:57
关于唐山矿超低浓度瓦斯回热氧化碳减排及利用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2205046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南区财经大厦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示日期 |
唐山矿超低浓度瓦斯回热氧化碳减排及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路南审环〔2023〕7号 | 2023年9月8日 |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W5Vl8VwzDFv2cjP_71akA 提取码:p981 |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