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嵘中学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7 14:18:42


关于志嵘中学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2205046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大道602号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示日期

志嵘中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路南审环〔202343

2024417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m2ogxrPUPLMBP6PLec0Mg

提取码:f34f

2024年417-2024423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