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57号)
二、扶持范围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3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生,是指2021年7月份后、2022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 岁青年,人员信息通过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失业登记信息库核验。
三、政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四、经办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首先由经办机构核实参保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符合条件企业发送信息并经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五、基金风险防控
对省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我地会立即核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回所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政策期限
本政策执行至2023年12 月底。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