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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部门简介

发布时间:2022-10-28 14:51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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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纪检监察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化和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任免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受理环境信访和投诉。负责生态环境应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配合做好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移动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气回收相关事项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创建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对外合作等工作。

(五)环境执法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应急处置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分党组书记、局长:孙义

主持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史元峰

分管办公室,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宣传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财处。

副局长:张利福

分管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对接市环保局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环境监测与应急处辐射安全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海洋处

局长高杰

分管大气环境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对接大气处、固定源处、环保指挥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副局长:魏玲环

对接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唐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自然生态保护处、唐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境执法大队长:蔡玉强

主持环境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南区分局信访举报电话:0315-5265870

 

2022年10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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