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路南区民政局为主管全区社会行政事务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城乡低保、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殡葬改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等工作,肩负着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全局现有领导干部25人,编制(36),其中党员15人,局机关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民政事务科),下属单位6个科室(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稻地镇福利事业发展中心、殡葬管理办公室(人民纪念堂))。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牵头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临时性救助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开展低保核查复查工作,指导开展兜底扶贫精准认定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
(四)负责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村(社区)换届选举和工作制度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街道)设立、撤销、驻地迁移及区域线变更事项的调查论证、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负责全区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区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负责全区地名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负责全区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社会捐助,落实慈善协会的相关组织工作。
(八)负责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九)与公安、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核对核查联动机制;负责本区救助申请家庭户籍、公积金等方面信息的查询和核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区卫生健康局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与区行政审批局职责分工:
1.区民政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政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管责任,避免监管缺失,做好本部门的决策、规划制定工作,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区行政审批局与区民政局要建立行政审批结果及监管结果通报制度,实现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确保审批、监管及时衔接和工作的连续性。
2.区行政审批局与区民政局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建立部门间协商制度。区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现场勤察、论证、听证等相关资料的,区民政局要积极配合,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及时将上级对口部门涉及政策、会议培训等相关文件,告知区行政审批局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审批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董佐喜:主持民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张燕玲:分管福利院、老年公寓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柴如金:分管办公室、财务、党务、婚姻登记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芳:负责养老、殡葬、福利、慈善工作。
副局长:任沐晨:分管社会救助、招商引资工作。
社区办主任:白兰:社区管理、地名工作,扫黑除恶。
七级职员:云淑君:民间组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人才工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未保站建设、社工站建设工作。
四、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电话:2326266
拟定全区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兜底扶贫保障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临时性救助的审批管理,保障性住房收入审核工作;负责指导敬老院建设。负责全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与公安、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核对核查联动机制:负责本区救助申请家庭户籍、公积金等方面信息的查询和核对。负责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
民政事务科:科长韩岩电话:2326101
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村(社区)换届选举和工作制度建设。负责村(社区)委员会的设立、撒销、规模调整的调查论证、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检查工作;负责社区在职工作人员和无生活来源离任居委会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街道)设立、撒销、驻地迁移及区域线变更事项的调查论证、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区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负责全区地名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区级行政区城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和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的救助政策的落实;负责指导全区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慈善捐助和社会捐助救助活动等事项,落实慈善协会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殡葬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落实、咨询:负责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规范监督殡葬行业相关活动;提供殡葬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殡葬事务咨询,受理违法殡葬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为的反映、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
四、公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政策的解读。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社会救助服务、低保服务、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区建设、全区性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捐款捐物、福利机构、居家养老等。
(四)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
(五)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救助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路南区民政事业统计数据。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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