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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缓缴社保 减轻参保人负担

发布时间:2023-01-30 14:50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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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经常收到灵活就业人员的咨询,2022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没能交上怎么办,能不能补缴?还有人反映去年缴费时款费属期忘记选择,导致全年保险没有交齐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未缴费的,未缴费期间视作中断缴费,且不允许跨年度补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一般为每年11日至1225日。简单的说就是当年交当年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一般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申报缴费,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申报缴费。

     2022年没交上保险的参保人不用担心,受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延缓一年缴费。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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