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28日,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0月28日,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要求。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照单全收,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期间,先后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各1次,党组会议18次、全体会议6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真督实改。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建立整改落实进度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聚焦问题,不折不扣持之以恒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经认真对照梳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9类22个具体问题,8个已整改完成,14个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学习11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6次。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关于人民调解、执法监督等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先后两次组织《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赴唐山工业博物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学党章、遵党规、守党纪”活动,党支部书记专题授课。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路南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2、关于“统筹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治区方面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抽查力度,实行每天在社区矫正微信群早晚报平安制度,综合运用手机定位、微信位置共享、增加见面训戒教育频次等手段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和抽查,严防人机分离及不请假外出情况发生;加强对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平台使用的学习培训,促进司法所熟练使用业务平台;加大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全域普法,在全区131个社区(村)出入口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展牌,发放明白纸4万份。打造了南湖宪法主题公园和梁家屯尚信社区法治文化大道。突出精准普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开展区委中心组定期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宪法征文、宪法手抄报等学法活动;突出按需普法,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了《路南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加大司法所对村(社区)调委会业务指导力度,举办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10场次,参加培训调解骨干312人。制定《路南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明确以案定补经费补贴标准和审核条件,2019年第二至四季度人民调解案卷全部审核完毕,“以案定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精简会议,加强工作统筹安排。二是制定出台《路南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的参会人员范围、议事决策程序等具体事项。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召开。三是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议题会前充分沟通,征求各位党组成员意见,严格执行局内“四不一末”制度。
(二)整治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不够,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扎实深入的调研。组织召开“三个努力建成”深化学习月活动集中交流研讨,党组成员分战线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5篇。二是深入基层摸实情解难题。局党组员带头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每季度不少于1次。精简所长上站会频次,每月召开1次所长上站会。三是帮扶包联企业办实事。各包联负责人增加定期走访企业频次,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联系和实地走访等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帮扶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将法律援助宣传纳入普法宣传整体规划中,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法律援助办理流程图》360余份;在131个村(居)出入口悬挂展牌,公开“2345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二维码,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咨询解答法律问题;二是增强法律援助的主动性。各司法所依托13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31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推广,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集体事项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程序;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严格按照区财政文件规定执行采购,杜绝超标准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三是严格执行局内财物管理制度,对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实行提交申请、逐级审批的方式进行;严格业务经费使用,做到报销手续不全办公室不受理;严格发票、票据和账册的管理,从严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使用。
(三)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不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党建责任分解到各分管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各基层司法所,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加大每年工作总结中党建部分比重,认真谋划推进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对发展党员的各项流程和考察对象的材料审核严格把关。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联系的科室、基层司法所长开展廉政谈话,提高谈话针对性和谈话效果。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风险岗位排查,结合廉政谈话对风险岗位负责人及时提醒,建立个人廉政风险档案42个。四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全局;通过局党组书记和分管纪检工作党组成员分别上廉政党课、专题会议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警示全局要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五是健全考勤监督制度,严格规范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政治处每月对机关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纪律进行抽查,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真正做到党的组织生活经常、严肃、认真。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谈问题、不讲成绩,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司法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1、持之以恒狠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3、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全局,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4、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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