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工委字[2022]4号
中共唐山市路南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区属各校(园)、女织寨镇教育组、稻地镇中心校、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任荣强
主持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王宝宇
负责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战、工会、党干校工作;负责招商及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人事编制、职称评聘、老干部工作;负责初高中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校园安全、综治、应急管理、法治教育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教师培训、语言文字工作。
分管组工科、秘书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初中、高中)、中学教研室、安全科、招生办、教师进修学校。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唐山五中党总支书记:韩颖
主持唐山五中全面工作;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工程建设、小型基建维修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教育扶贫与学生资助工作。
分管发展规划办、信息审计科。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丽丽
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网络安全、图书馆建设工作;负责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分管财务科、体育卫生艺术科、电教站、成职教办、劳动中心。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晓楠
负责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德育、团少队、关工委、文明城创建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分管基教科(幼儿园、小学、特教)、小学教研室、监察科、团委、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程国宝
负责机关建设、教育信息与宣传、文字综合、网络问政、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及教育督导工作。协助王宝宇副局长分管校园安全工作,协助孙晓楠副局长分管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督导科;协助分管安全科、监察科。
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工作补位制度。互为“AB岗”的领导班子成员,一方因会议、活动、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对应的一方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
任荣强局长因公出差期间,由王宝宇副局长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任荣强、王宝宇同志互为“AB岗”;
刘丽丽、孙晓楠同志互为“AB岗”;
韩颖、程国宝同志互为“AB岗”。
附件:机关科室、教师进修学校和劳动中心主要工作职能
中共唐山市路南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机关科室、教师进修学校和劳动中心主要工作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区委宣传部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以及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教育局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和机关发文排版、印刷和复印等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归档、管理、移交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值班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出勤的管理、统计工作,与财务科配合做好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组工科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意识形态、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费收缴、民主评议;指导各基层学校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并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负责全系统干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公务员的管理及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负责教育系统工会、计生、妇女和统战等工作。
(三)秘书科
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督促相关科室完成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交办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招商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编制局本级年度教育经费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审核区直、镇属学校(单位)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的审核、拨付及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调拨处置。
(五)人事科
研究和拟定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规划、指导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与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教师聘用、考核、调配、辞退、奖惩、劳资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的审批、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在职、离退休人员调资、晋级、津贴补贴、各项考核奖励、取暖补贴等上报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原农村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六)监察科
负责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执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局党组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揭发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行风建设及反邪教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责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七)团委
负责各校园德育管理工作,指导各基层学校(幼儿园)开展好文明城创建工作,负责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工作,督导各校实地测评工作以及档案材料审核和网上申报工作。负责各校共青团、少先队管理工作;指导各校团队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入团、入队管理及学校团委书记、辅导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各校规范开展好各项学生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指导各校规范有效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基础教育科
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落实课时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实施素质教育;监督、检查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和权限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
(九)体育卫生艺术科
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十)中学教研室
负责指导推进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突出全面育人研究,强化学科整体育人功能,深入开展内容、策略、方法、机制研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负责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强化国家课程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做好课程实施工作;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丰富学校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加强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学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不断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教学方式。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完善作业调控机制,创新作业方式,提升作业设计水平。加强教学评价改革研究,推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
(十一)小学教研室
负责小学阶段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负责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进行教学指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课题立项等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对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考试命题工作,参与考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评选小学优秀教学成果。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加强对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探索提高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整体水平的科学途径。
(十二)安全科
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督导科
负责督导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创建素质教育示范校(园)和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地方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督导年统工作。承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成职教办
负责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制定职、成教育的发展规划,确定职成教育的近期发展目标,并认真贯彻、检查、督导、落实;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发挥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组织协调全区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素质。
(十五)电教站
负责制定与实施全区教育装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区教育装备标准化、特色化、规范化、现代化进程;负责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应用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图书馆应用系列评选活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教育城域网建设和管理,智慧校园的建设和应用,教育教学数字化资源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负责教育系统大型活动的录像、照像及影像资料收藏等工作。
(十六)招生办
负责自学考试报名线下信息确认、免考学科受理、毕业受理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成人高考报名、信息审核及现场确认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两次)的考籍管理、考试报名、实践考查和无纸化考试、文化课考试、合格证发放等工作;负责中考的报名和优惠资格审核、三项加试、文化课考试、评卷、成绩复核、填报志愿等工作;负责高考的报名和优惠资格审核、体检、高职单招报考、统考选科、文化课考试、成绩复核、填报志愿、录取咨询等工作;负责组织高考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高职单招考试、专升本考试;协助市院做好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高考美术联考组织工作。
(十七)发展规划办
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和幼儿园布局总体规划、调整工作;负责学校小型基建维修项目的备案、审批工作,协调、督促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造价、施工、监理等工作;负责企业集体工劳资调整、保险缴纳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及财务年终审计工作,负责学校校舍安检工作,督促各校进行危房改造、校园绿化以及出租房屋合同备案等工作。
(十八)信息审计科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校(园)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季度统计和年度统计以及教育事业季度统计和年度统计工作。
(十九)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教师全员岗位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注册和证书的验印工作;负责区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小学校级干部任职提高培训工作;负责拟定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相关活动的组织管理;负责家庭教育工作。
(二十)劳动教育中心
负责全区科技和劳动教育工作。
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印发
(共印80份)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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