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红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领,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围绕提高我街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结合街道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确保了全年全街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按照“公开为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7条,公告、公示类信息76条,工作动态1233条,有力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形成网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街道设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为街道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更新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国家《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我街道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一是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让全体机关干部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制作宣传条幅,并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多形性、多渠道的宣传教育,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力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一是街道出台了《永红桥街道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各社区、各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时间。按照《永红桥街道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时公开,“急务”及时公开,即:对机关领导分工、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依据、办理权限及程序等情况长期公开,对年度工作目标进展、财务开支(包括招待费、差旅费开支等)等情况定时公开,对重大工作、项目建设、干部考核、奖惩或调整使用等情况及时公开。三是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先由负责公开的单位和部门收集好有关资料,再上报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后,然后通过公开栏、宣传栏、黑板报、政府门户网站或媒体等方式对外公开,并在公开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接受群众监督。
四、拓展渠道,规范操作。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我们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作为关键,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参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街道政府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了永红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街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街道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街道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公布街道组织人事以及社会事务服务办事程序。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街道在做好及时公布街道工作的基础上,还设立了“公开意见箱”,为我街道接收居民的咨询、建议、投诉与批评提供了互动平台。
2017年,我街道将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要行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使政务公开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把政务公开当作我街道工作运行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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