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屯路街道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工作中各个环节,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引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区政府要求,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街道组织了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有效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我街道依托社区法治建设阵地,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区法治氛围,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氛围,推进民主法治网格的创建。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区域精准放权,创新“照单点菜”放权机制,推广“最多跑一次”,压缩审批时间。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要求,降低准入门槛。
(五)持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办证成本。按省、市部署开展“证照联办”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后续处置机制。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责任。
(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按照省政务办部署,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
(八)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产权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度化法制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不一和政策效应相互抵消。认真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过程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全面落实《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巩固扩大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建立健全街道与上一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与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巩固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实现街道全覆盖。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源头防范,及时评估执法风险,制定执法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街道、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健全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依法保护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合法权益,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工作体系,畅通受理渠道、推进裁诉有效衔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行政裁决职责有效落实。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加强行政裁决中的调解工作,促进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加强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坚决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4年年底前配合省、市、区基本建成省市县镇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丰富行政执法监督方 式和手段。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唐山市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组织开展政务诚信评价,提升政务诚信水平。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配合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建成,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省、市级要求做好监管数据填报工作。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难题。向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汇集数据,支持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建设,推动执法监督创新工作机制和手段。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公共行政服务效能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手段促进政务服务转型升级。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问需于民,以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抓实事项目落地,抓社区管理实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进一步加大社区法制宣传力度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法治培训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拓展律师服务社区的渠道,通过法制宣传、参与调解、提供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为政府出具法律意见等方式为社区服务。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法制宣传日,做好重点热点法律法规社区宣传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调处机制,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涉及行政争议的利益诉求。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街道依法行政服务工作,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财政管理,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公开部门“三公”经费等预决算,推进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梁家屯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