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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城市管理局路南执法大队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5-02-13 02:15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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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唐山市城市管理局路南执法大队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唐山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开形式
本大队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5-2868050。
本大队还将采用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大队申请获取。本大队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大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大队办公室;办公地址:路南区和平路2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5-2868050;传真号码:0315-5938175;邮政编码:0630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大队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大队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大队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大队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大队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大队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唐山市城市管理局路南执法大队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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