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地址:燕新路16号)查阅。
一、路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1、机构职责和政务指南:包括我局地址、联系方式、主要职责、科室设置、领导分工等。
2、本局编制的区级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草案编制情况。
3、本局依法制定的区级规范性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对上述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
您需要了解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政府信息,您向本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您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三)免予公开的范围。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述第 2、3项所列的政府信息,如果权利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开的公共利益超过可能造成的损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您可以通过申请获取。
对于上述第4、5项所列的政府信息,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而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您也可以通过申请获取。
二、路南区司法局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路南区司法局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储存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 号 | 单 位 | 类 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公开程序 | 责任部门 | 详细信息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是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是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公开、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路南区司法局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路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地址:燕新路16号)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当面受理点公开形式。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5-2518700。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到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燕新路1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5-2518700;传真号码:0315-2518456;电子邮件:tslnsfj@163.com;邮政编码:063000。
2、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①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②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③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申请处理
①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 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③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④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⑤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路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路南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燕新路16号
办公时间:8:30—17:30
联系电话:0315-2518700
传真号码:0315-2518456
邮政编码:063000
电子邮箱:tslnsfj@163.com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路南区司法局纪检组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项,申请公开信息4项,免于公开 信息2项。在执行该信息公开过程中,没发现任何问题。
路南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