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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18 14:46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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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路南区教育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路南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路南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本机关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分工,各室主要职能职责,机关联系电话和单位地址

 2、教育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党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作风情况、廉政情况、纪律建设、人事信息

4、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统计、应急管理公共服务

5、招标采购、资金动态、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路南区人民政府教育局客户端和相关部门指定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采取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务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政务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一)政务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友谊南北街49号

受理时间:9︰00-12︰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2826925

电子邮箱:lnjywms123@163.com

邮政编码:063000

二)申请提出

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上述方式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公开路南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三)申请处理

1.审查与登记

收到申请后,本机关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

2. 作出答复

对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可以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应当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的,经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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