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社【2013】117号)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经左安娜个人申请,学院南路办事处报批,我局与学院南路办事处联合调查,高校毕业生左安娜在我区爱购商场合法经营(经营范围不在国家限制的行业范围内),并于2014年6月25日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情况属实。现对左安娜创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2862275。
20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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