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
通 告
﹝2022﹞第3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区政府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1日对《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布并征求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户产权人书面提出9条意见。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有关问题已经做出解释,经认真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对《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不做修改。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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