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9 14:35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关于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第十一条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现经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申请,我局调查,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2022年2月招用刘新宇1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属实,补贴金额共计1000元。现对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吸纳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2862275。

路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关于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财规【2019】1号,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现经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申请,我局调查,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2022年招用刘新宇一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属实,补贴金额刘新宇(补贴时段2022年2月-12月)11758.39元。现对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2862275。

路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关于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财规【2019】1号,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现经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申请,我局调查,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2022年招用吴杭、朱明霞二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属实,补贴金额吴杭(补贴时段2022年4月-12月)9655.05元、朱明霞(2022年6月-12月)7551.71元,补贴金额共计17206.76元。现对深圳市麟德旅游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2862275。

路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