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财规【2019】1号,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现经唐山万达广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我局调查,唐山万达广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用13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属实,补贴时段2022年12月-2023年3月,社保补贴金额马艺珊4334.6元,赵薇6862.44元,李依霖5779.48元,刘勇6305.04元,陈汉为4334.6元,唐宏媛4653.36元,张玲2194.08元,李浩3235.68元,李玥轩5326.4元,孙然4333.36元,高恺求1083.34元,陶渤凯4769.6元,马家豪4491.2元。现对唐山万达广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2862275。
路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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