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路南区档案资源,记录好、留存好路南区的发展历史,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河北省档案收集管理办法》《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路南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路南区不同时期历史风貌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内容
(一)红色档案。反映路南区境内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档案资料。
(二)重大事项档案。反映路南区各个历史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档案资料;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工业遗产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特色的档案资料。
(三)地方特色档案。反映路南区各个历史时期的城市变迁、社会风俗、自然环境、名优特产等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四)人物档案。路南籍或曾在路南生活过、工作过,在事业上有突出成就的领导、专家、企业家等以及英雄人物的档案资料。
(五)艺术档案。路南区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优秀艺术作品以及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的有关文献。
(六)其他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移交。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持有人或单位要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档案馆移交。
(二)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鼓励所有权人向档案馆自愿捐赠。
(三)寄存。对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所有权人可交由档案馆寄存代管。寄存代管期间,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护养、修复、展示服务。
(四)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权人不愿捐赠、寄存的,在征得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档案馆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复制费用由档案馆承担。
四、征集说明
(一)征集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实物等门类。
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客观真实,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
(二)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由档案馆统一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同时维护被征集者的合法权益。
(三)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并可以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68号路南区档案馆
联系电话: 0315-3728259
电子邮箱:dangangua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档案资料征集”)
主办单位: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Email:lunanmenhuw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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