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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6 14:53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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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第十一条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现经唐山国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我局调查,唐山国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招用翟小双1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属实,补贴金额共计1000元。现对国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吸纳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2862275。

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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