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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贷网”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11:34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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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办收到省、市处非办《关于做好“团贷网”案件损失核对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团贷网”非法集资案件已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请我区集资参与人按照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公告》有关要求,于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1月22日通过微信小程序“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法院服务-团贷网案核损平台)进行损失核对,积极配合信息收集核实工作,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团贷网”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的公告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tpF82YEPKcx69Bq1Gn5Yg

路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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